给俗一个定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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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嘿!你俗不俗啊!用手机用个三星,屏还这么小!”孙朝我笑道。

“啊?”是十分不解,“三星不是手机行业巨头吗?”

“哎,咱都用苹果啦,”孙一脸嫌弃地朝我一摆手,“对你这种……讲好听点—俗世奇人,真无语。”

俗?我哪儿俗?不说我举止谈吐言行文雅,好歹也不“俗”啊!

一段时间后,我才明白了—不跟“潮”叫“俗”。同学们天南地北地用网络语言聊天我听得云里雾里。他们经常讲自己“不俗”。不俗的意思,不是雅吗?可是,我不觉得他们雅。

在我脑海里,俗有一个全新的定义,这个字可以恰当地用在一类人身上,号称中华第57族的—“低头族”。地铁,公交、火车上低头看手机的人占了很大的比例,甚至在出租车里,骑车时,很多人的手指都是在手机屏幕上滑动的。我觉得这些人才是所谓的“俗世奇人”。一个小小的,薄薄的,可以握在手里的一个小“盒子”竟然可以把几亿人的目光长时间聚焦在它身上。有数据显示,仅在美国—平均每人每天低头看手机的时间—说来真的不可思议—长达7个小时!有一句话说得真好: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是我在看着你,你却在看着手机。

每天我都能看见那些离世界“遥远”的人,更令人无法相信的是—课堂上也有!不仅是在上作文课时的同桌,平常学校里也有!我的小学同桌,支某某,控制着我们班里的一个大集团:“支乎反师部队”。我们班在五楼,办公室却在一楼,支在每层楼每个楼梯口设置“便衣警察”,只要老师往班级方向走,他们发现了,立即会喊:“X老师好!”上一层的同学听见了,立即回去向支报信。支干嘛呢?他趁老师不在时,玩手机呢!班里大多人都是他的眼线,我因为被称为“俗人”没被录用。直到有一天我实在看不下去了,向班主任汇报了这件事,班主任听了很气愤,按照我的主意,让英语、数学老师找借口把支的眼线全调到了办公室,出其不意来到班里,看支正低头盯着手机,逮了个正着。看见我之后轻蔑地说:“吾岂能与俗人一般见识耶?”我眉头一挑:“你花那么多钱雇眼线就是为了玩几分钟手机,你不更俗吗?”

潮者与低头族谓不潮,不低头者俗,疏不知其更俗耶!

再遇到低头族,我只会默笑:“吾岂能与俗人一般见识耶?”

垂直双眼盯爱凤“ipone”,抬头眼迷视线空。

踏入网络近自然,这样为人才不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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